最近听了第817期的《罗辑思维》大概的内容是讲:
创新是分成三个台阶的。
第一级台阶,是做了新的事,前所未有的事。但是这未必是创新,他还需要被检验。不是所有的新的事,都能带来价值;
第二级台阶,是做了有价值的事。这个价值当然是被市场检验过的,有用户和消费者买单的;
第三级台阶,是我们做的事,不仅有价值,而且还能让其他人,尤其是大规模的陌生人可以利用我们做的事为平台,做他们自己的事,在上面安身立命。
这第三级台阶站稳了,才是伟大的创新。
基于这个话题我想讨论一下为什么“对于游戏开发者来说,区块链还算不上伟大的创新”
区块链被称为价值互联网,上面不但有数字资产,还可以开发去中心应用(DApp)。起初很多游戏公司进入这个领域,认为区块链会成为新的游戏开发平台,是新的机会,是未来。但是发展到现在不但规模没有起来,而且很多游戏开发者都赔本熬不下去退出了,剩下的除了赌博游戏或者是炒卖道具的,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品类。互联网游戏行业现在蓬勃发展,而价值互联网区块链的游戏(DApp)却发展不起来。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分析了一下原因大概是这样的,传统游戏是有封闭的收费系统,可以收到游戏的使用费用,比如网络游戏有一个封闭的服务器,收取使用费自然非常方便,你不付费登录都登不上去。哪怕是单机游戏都通常有可控的分发渠道,或者激活码之类的,不花钱买就使用不了。而区块链本身是去中心化的,你发行了游戏别人随便使用,所以开发游戏的人很难收到游戏的使用费用,只能在游戏内部设计不平等的经济模型变相收费,所以最后剩下的都是赌博游戏或者炒卖道具的这种游戏。如果这个问题是区块链本身的去中心化特性造成的,那么这个问题是不是没有解呢?
有解!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出自区块链本身。我们知道,区块链上的各种操作是会以“交易”的形式记录在“区块”中,这个过程会产生记账手续费的,如果把记账手续费的一部分分给产生游戏(DApp)的开发者,就可以解决开发者的收入的问题,刚刚主网上限的FT公链就率先支持了这种分配方案,将80%的记账手续费分配给DApp的开发者。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游戏(DApp)带来了100元的记账手续费,那么开发者就能获得80元的收入。游戏的流量可以变为收入,这个和互联网流量变现是一个逻辑,也许不远的未来区块链真的可能成为新的游戏开发平台,成为未来。
关于区块链或者文中提到的FT公链,有兴趣想交流的朋友可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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