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存在,公司组织不可能无限膨胀,但是分布式组织却可以。区块链算法驱动的分布式组织商业价值需靠系统内的加密货币上涨来体现,而加密货币上涨背后是有使用需求驱动的,通过代码开源,可以无限放大这种使用需求。
很多人抨击加密货币是没有价值,他们认为加密货币终将是一个庞氏游戏,持这样观点的不乏价值投资大师巴菲特以及摩根大通总裁杰米.戴蒙等大人物。而在很多比特币死忠粉看来,比特币是有价值的,而且涨到100万一枚只是时间问题。那么,笔者今天聊聊其中的逻辑。
我们知道很多发币的区块链项目,背后的法律主体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的基金会。商业模式并不是像公司制一样,通过获取利润分红回报股东。发币的区块链项目,尤其是公链项目,定位于底层基础设施,而且代码也是开源的,可以随便让人抄、让人改。做项目如果不是为了获取利润,难道只是做慈善的吗?这样的项目价值又在哪里?
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曾经和一个好朋友争执到面红耳赤,显然,当时在激动的情绪下,我并没有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在谈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得认可,加密货币是区块链系统的激励载体,如果这一点无法达成一致认识,就是是苏秦张仪在世也很难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美国sec把加密数字货币分成两类,一类是实用型通证(utility token,简称“ut”),另外一类是证券型通证(security token,简称“st”)。大部分的加密货币为了避开sec的审查,将自己定位为ut,实际上很多更加接近于st,为了证明自己是ut,需要通过“Howey Test”测试。而本文主要讨论ut。
Ut的商业价值需体现在币价上涨
直截了当的说,分布式组织的商业价值最终体现在币价上涨,是的,你没有看说,笔者说的就是币价上涨!
那么,如何让币价上涨呢?第一种,直接拉盘、坐庄、市值管理,统称投机需求。显然,本文要讨论的并是不这一种。第二种,让币使用流通起来,有应用场景支撑,在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应用场景越多越丰富,对币的需求就越大,从而进一步推升币价,统称使用需求。实际情况往往是两种需求同时存在,共同推动币价上涨。而使用需求带动的币价上涨才是良性的上涨,跟股票因为盈利能力强带动的上涨是一个道理。
公司制,企业需要竭尽所能追求商业性收入,降低成本费用,最大化给股东创造回报。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公司需要不断创新,研发新的技术,以新的产品或服务抢占市场,或者通过创新技术让自身的产品或服务成本更低,从而更加有市场竞争力。创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回报股东,可以形成一个正向的反馈,在这个链条中,创新十分关键,因此,为了鼓励创新,各个国家制定了专利保护制度,目的是让创新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有该技术垄断,来获取利润。各国发明专利保护期基本都是20年,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是10年。
区块链项目,代码都是开源的,意味着希望更多的人使用,公链的节点也都是自由进出。开源跟专利保护完全相反,但是获得的效果可能更好。开源跟互联网免费的逻辑还不一样,互联网免费获取流量,然后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广告、数据等)变现。而开源是希望更多人使用区块链系统后,使用需求带动币价上涨。
所以,区块链分布式组织和公司制中心化组织,是完全不同思路,分布式组织保持开放,而公司组织则排斥开放,甚至在基因里渴望垄断市场攫取利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分布式组织也不是做慈善,它的商业价值通过体系内的加密货币上涨得以体现。
比特币和以太坊链上数据和价格呈正相关
比特币,是人类第一次用技术手段实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大家愿意接受它作为价值储存,一度被誉为“数字黄金”。比特币最大的应用在于价值储存,虽然因为它的巨幅波动,很多人还不认可这个观点。但是在比特币的拥护者看来,比特币就是财富的储藏载体,因为它安全可靠,而且全球认可的人最多,自己掌握私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组织可以冻结它。而且长期来看,比特币仍处于上升通道之中。而仅仅财富储藏这一个应用,即可支撑比特币如今600多亿美元的流通市值。
以太坊(Ethereum),如白皮书里写道的要做下一代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应用平台,可以把它比喻成一台“世界计算机”,任何人都可以上传和执行应用程序,而以太币(eth)作为该系统里的燃料(gas),随着以太坊上执行的应用程序越多,eth将不断被使用消耗而升值。除此之外,2017年火爆的ico融资,以太坊被当成硬通货,用于区块链项目ico众筹。2017年火爆的ico情,以太坊涨幅近100倍。 币价上涨和应用呈现正相关关系,而应用的表现形式就是链上数据的情况,所以价格和链上数据基本呈现正相关的关系。根据历史数据,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坊,其价格和链上数据基本印证了上文所述结论。每当链上数据和价格开始出现背离走势时,价格要么低估要么高估,而最近的比特币价格和链上数据的关系开始背离(见下图),大致可以判断比特币当前的价格处于超卖区间。
数据来源:bitinfocharts
数据来源:bitinfocharts
分布式组织取代公司组织的理论依据
我们知道现代公司制下,沿用了意大利人发明的复式记账法,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需要在两个相关的账户登记,这样可以清晰的反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其记账规则概括起来就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也是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由来。
会计记账本质也是记录经济业务行为,但是我们知道资产负债表也是可以操作的,即便是上市公司财报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难以杜绝造假发生。比如历史上著名的“安然事件”,这家曾经的能源巨头虚增利润以及通过关联公司隐藏负债最后东窗事发,甚至连累其审计师安达信倒闭,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从此“五大”变成了现在的“四大”。
加密货币的使用需求直接转换成币价上涨,跟公司制下的商品、服务使用需求转变成利润—股价上涨相比,少一道环节,可以节省更多成本,也可以减少中心层面(公司)的操控,而且无需缴税(公司制的综合税率大约30-40%)。
美国制度经济学家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理由是人们通过企业组织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区块链分布式组织通过一套开源算法,可以让整个系统良好的运转,而且节约了大量的成本,这也是区块链分布式组织可以取代公司组织的主要理论依据。
例如比特币,一个连创始人中本聪都找不到的区块链项目,没有办公室、没有高管、没有员工,但有一大推开发者、矿工、交易所、持币用户围着这个生态系统运转,而且他们相互不认识。原因只有一个,这个系统创造巨大的使用需求(价值储藏或者全球支付),直接体现在币价上涨,而这些生态参与方因为各自逐利而走到了一起。
未来不可能出现无限膨胀的公司,但可以是分布式组织
通证经济和股份制都属于经济激励制度,在经济激励下,无论是公司组织还是分布式组织都有可能出现巨头。虽然很多跨国公司庞大到超越了一些主权国家,但作为中心化公司组织不可能无限庞大,因为庞大到一定程度,威胁到国家主权或者让人们产生恐惧时,很可能面临政治压力而遭受分拆。
比如美国历史上反托拉斯运动,先后出台了两部著名的反托拉斯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专门用于阻止无限庞大的公司。洛克菲勒创建的石油巨头标准石油公司,曾经垄断了美国95%的炼油能力、90%的输油能力、25%的原油产量,最后被拆分成34家。
我们现在还熟悉的摩根斯坦利和摩根大通在半个世纪以前是一家,摩根财团在当时的金融市场上庞大到可以呼风唤雨,1907那年,华尔街因为债务出现了大恐慌,银行纷纷收回贷款,股市暴跌,民众挤兑,几家大银行濒临倒闭,美国财长、纽交所主席不得不亲自登门摩根求救。那一次,摩根财团成功组织了救市,直接扮演了中央银行的角色,而正主美联储直到1913年才成立。
当公司组织庞大到一定程度,即便是摩根财团这样根基深厚的公司也无法避免被拆分的命运。各国都已经有反垄断法,目的就是防止公司无限庞大。而就在去年,欧盟还对谷歌处以50亿美元罚款 堪称史上最大反垄断罚单。
但是区块链算法驱动的分布式组织不一样的地方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控制这个组织,它是一个自组织,参与其中的人通过激励自发推动系统运转。也就是说,这个系统一旦启动,就像永动机一样,基本停不下来了,所以它可以无限膨胀,而且主权国家的反垄断法基本上也拿它没有办法,即便是处罚,开罚单的对象也没有,更不用说把这个原本就是分布式的组织分拆掉了。
数据来源:btc.com
比特币社区是目前最成功的自组织,即便经过几次超过80%的大跌,被主流媒体宣判过几百次的死亡,但它仍顽强地运转着。涌入比特币挖矿给系统记账的人仍络绎不绝,开发者虽对扩容方案有争执,但闪电网络等技术应用也迎来爆发性增长,此外,比特币从来不缺死忠粉。也许有一天,比特币或许真的能颠覆全球的货币体系,比特币如果真的涨到100万,千万不要觉得惊讶,因为它背后是一个可以无限膨胀的自组织,而且它还只是个十岁小伙子,千万不能小觑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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