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房宫赋》里说到: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照笔者说,此刻应为,一日之内,三国之间,而“猛料”齐发。
太夸张了点?且看下文:
猛料一:美国国会正在起草2020年加密通证法案,明确监管数字资产的联邦机构;
猛料二:新加坡2020年1月开始正式开放加密交易牌照申请;
猛料三:韩国则将在2020年1月进行公开辩论,以判定政府高强度限制加密通证是否违宪。
这仨大新闻一出,可不吓skr人?
其实,到目前为止,不管监管如何严,各种政策起草出台的内容有多么苛刻,无不在像所有人宣布一个事实:新型数字资产,既是未来的趋势,也是大国间博弈的重要领地,因此,这个趋势是阻挡不了的,最终唯有拥抱。
继上海出台监管公告,发布《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之后,深圳也加入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队伍之中。
其称近期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该通知明确,需在11月22日前完成摸排工作,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退出,打早打小。而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述非法活动展开排查取证,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严肃处置。
内容是吓人了些,但这不是好事吗?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力度,让那些借区块链之名到处收割韭菜的狂妄之徒无所遁形。
毕竟,在这“孟冬十月,北风徘徊;天气肃清,繁霜霏霏”的“寒冬”里,难道不应该更为区块链未来发展搭桥铺路吗?
说回美韩新三国,此次大新闻接二连三发出,不得不说一句,真的是“同仇敌忾”、“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关于美国,福布斯是这样说的:
美国国会正在起草和讨论《2020年加密法案》,其目的是澄清哪些联邦机构可以监管数字资产,该法案初步审核的内容有:
1. 将“联邦数字资产监管机构”或“联邦加密监管机构”的定义分配给三个机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TF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
2. 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通证、加密商品和加密证券。
3. 联邦加密监管机构被定义为唯一有权监管以下内容的政府机构:CFTC-加密商品;SEC-加密证券;FinCEN-加密通证。
4. 每个联邦加密监管机构向公众公开并保持最新状态,以列出创建或交易数字资产所需的所有联邦许可、证明或注册。
5. 美国财政部长通过FinCEN建立类似于金融机构的规则,以追踪加密交易的能力。
根据初步披露的法案内容来看,选择CFTC、SEC和FinCEN这几个机构也在意料之中,分别对应三个类别的数字通证,也就是SEC监管加密证券,CFTC监管加密商品,FinCEN监管加密通证。
关于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网是这样说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将于2020年1月28日起正式实施《支付服务法案》(Payment Service Act),根据法案规定,所有交易所必须于2020年2月27日之前提交申请备案文件,MAS明确表示将不接受任何逾期申请。
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还通过官网公布了最新《支付服务商牌照申请指南》,并上传了4份牌照申请表格样本。该法案的实施意味着,所有数字资产交易所、钱包以及OTC平台都属于支付型通证(包括 BTC、ETH 等)相关服务商,必须满足相关反洗钱规定,并申请相应牌照以合规化运营。
而韩国,不愧为娱乐时尚大产国,连一本正经的韩国政府都显得格外“好玩”。
关于韩国,韩媒是这样说的:
针对韩国政府为平息加密通证热潮而提出的高强度限制规定,韩国宪法法院将于2020年1月16日举行公开辩论。
事实上,这个诉讼早在2017年底就已提出,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政府的监管规则提出上诉,认为通过行政指导对交易进行监管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侵犯了产权,不过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嗯?微乎其微?)
不过,从我国、再到美新韩这三个国家来看,基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全球范围来看,加密资产监管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越来越清晰,全球各个国家(地区)选择的路径也有趋同的态势,随着越来越多的监管探索做出之后,合规已经成为不可逆的趋势,行业在逐步规范的同时相信未来也定会大放异彩。
真可谓“条条道路通罗马”,笔者相信,即便现在“寒风”呼啸,也终究会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磅礴景象!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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