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文件指出,鼓励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的供应链新模式,大力推广JIT(准时制生产方式)、VMI(供应商管理库存)等先进方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内部供应链向独立的现代供应链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内部供应链实行“企业联盟化、联盟企业化”抱团式创新发展。
《政策措施》从八个方面提出18条,围绕现代供应链建设需要解决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问题,重点从供应链平台建设、供应链物流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培育,通过支持供应链模式创新推动形成“成都经验”、“成都模式”。
1搭平台
根据《政策措施》,成都将支持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探索供应链公共服务新模式,鼓励在供应链基础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建设基础性、功能性、具有明显公益属性的行业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对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年度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50%,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政策措施》围绕建设和发展各类集成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功能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和资源共享,推动以大型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的企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2促物流
在供应链物流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国际通道及口岸运用能力、物流标准化建设。成都将支持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汽车物流、快递物流、保税物流等专业物流和多式联运,增强定制化、个性化、精细化物流服务水平。支持供应链企业在成都重点产业功能区或物流枢纽节点设立转运中心或分拨中心,对自建的仓储物流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优先推荐为省、市重点物流项目且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优先给予土地要素保障。
《政策措施》鼓励供应链企业利用成都国际航线、国际班列等通道运力资源及进境指定口岸功能,推动国际产能、贸易向成都转移,共建面向泛欧泛亚的国际物流枢纽。
3设基金
为支持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措施》提出设立供应链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供应链链主企业、链内企业和专业化供应链壮大发展。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企业提供适合供应链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对注册在成都市且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新设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在成都市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余额达5亿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融资租赁额(按承租人实际放款额计算,转租赁业务除外)的5‰,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成都将鼓励供应链企业对接社会投融资平台和资本市场,通过规范、创新开展供应链业务,争取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授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首次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供应链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上市IPO的供应链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走出去
《政策措施》鼓励本土优质供应链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对在境外设立分销服务网点、货运服务节点、物流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等,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在支持本土供应链企业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方面,成都将对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行业提供跨境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链企业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按照质量体系认证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5聚人才
根据《政策措施》,成都将对符合成都现代供应链产业发展需求的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相关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经评审符合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与在蓉规模以上相关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政策措施》还提出要支持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和本土企业设立供应链研究院(分院)、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实验室)、供应链高端智库,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当年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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