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香港立法会的一份书面答复中,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明确表示加密货币挖矿运营受当地贸易法规的监管。
香港立法会(Hong Kong’s Legislative Council)此前已经就加密货币及相关活动(比如挖矿)的风险和欺诈活动征求了意见,立法会官员正在商议是否将《商品说明条例》(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应用到加密监管上。据悉,该条例于2012年通过,其中规定如果在香港发现不公平交易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回应说,采购挖矿设备、以及采购任何与虚拟资产有关的其他产品都属于《商品说明条例》的管辖范围。对于涉及到的一些不公平做法,刘怡翔表示包括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疏忽、激进的商业行为、以及错误接受付款等。
刘怡翔还透露,非法挖矿活动将会被处以 50 万美元的罚款或五年监禁。
此外,刘怡翔还提到了一起欺诈案件——在该案件中,香港警方逮捕了三名涉嫌诱骗 20 名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涉案加密相关设备和服务的金额超过 370 万港币(约合 47.14 万美元)。事实上,这并非香港第一个加密欺诈案件。此前,一名自称是比特币百万富翁的“币少”黄钲杰也涉嫌加密欺诈,涉案金额为 300 万港币(约合 38.3 万美元)。黄钲杰今年 25 岁,他与另一名只有 20 岁的同事在香港设立了办公室,并通过虚假出售挖矿设备欺骗了 20 名投资者,最终被捕。
去年十二月,黄钲杰因为在香港贫民区深水涉“撒币”噱头而名声大噪,当时他在旗下公司 Epoch 的 Facebook 页面上询问是否有人相信会有从天而降的钞票。就在黄钲杰发布这个问题之后,他从附近高楼屋顶抛出了大约 6000 港元(约合 764 美元)的纸钞。事件发生之后,黄钲杰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捕,随后被保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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