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萌
10月30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第四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285项服务在列。此份名单一经发布,引起业内广泛讨论。与以往大多数眼光聚焦于链圈头部传统企业不同,这次上榜的矿圈“币印矿池”掀起不小的风浪。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比特币矿池之一,币印矿池掌控的比特币算力不可小视。也正是由于名声在外,币印矿池备案通过引来圈内关注。“巨头”的入局,也使圈内传出“挖矿合法化”的声音。
值得注意的是,矿池服务通过备案,不应过度解读,并不代表着监管机关对其认可。有业内专家表示,对于矿池业务,虽然国家并未明令禁止,但矿池服务的备案仅是做个登记,并不是行政许可。
三批区块链备案均现矿池相关服务
陀螺研究院院长、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副会长余维仁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道,矿池是一种可以将少量算力合并联合运作的方法,在此机制中,矿工通过矿池协议集合,挖矿硬件保持与矿池服务器相连,从而共同的进行挖矿操作,并根据算力分配挖矿所得。
在币印矿池前,已有矿池的名字出现在前批次的备案名单中。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在第二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中,出现“蜜蜂矿池”“大象矿池”“矿池服务”三项矿池服务,申报主体公司分别为武汉趣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松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远境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三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中,福州博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BTC/BSV 矿池服务”服务上榜。
可以看出,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区块链备案中,均有矿池相关服务在列。不过由于相关矿池名声不显,前两批矿池入榜并未在圈里引起过多的关注。
对此,欧科云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炼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算力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比特币网络中话语权的大小,因此这些矿池在整个比特币生态中具有很大的话语权。
对于此次币印矿池通过备案,余维仁认为,本质而言,矿池类似于一种新兴运用于虚拟数字币交易中金融科技,其主要目的是为交易参与者矿工提供技术服务,矿池屡次通过备案可能是基于这个原因。
矿池区块链服务备案仅是登记
币印矿池备案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矿池业务推上风口浪尖。
“我国对矿池业务(挖矿)的政策是不鼓励,但是也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公民挖矿。”
北京路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矿池业务通过备案,是监管机关在履行《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义务。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备案也不代表备案机关的态度,仅仅是登记而已。
李炼炫认为,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因此,矿池获得备案并不意味着该行业是完全合法的。
加密数字币挖矿业在我国一直有很大争议。2019年4月8日,在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虚拟币“挖矿”活动被列入淘汰类产业,但目录正式发布时这一条被删除。
对此,李炼炫表示,这表明国内从事挖矿服务相关企业,只要遵守当地的土地、环境、电力及税收等政策,可以从事正当运营活动。然而,矿池服务的特殊之处在于矿池的部分结算方式可能会有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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